新的全民運動, 消滅頂新, 簡稱滅頂.
由於頂新在法院的一審獲判無罪, 激起許多抵制頂新的行動. 但是, 所謂的秒退這種方法, 我覺得是不可取的.
第一, 破壞人與人之間的基本誠信. 你本來就沒有要買, 假意購買之後, 再退貨, 不管合不合法, 本身就是一種虛偽的行為.
第二, 破壞零售商對消費者的誠信及服務. 零售商訂定無條件退款條款, 是保障消費者的權益. 利用這種條款去造成供應商的損失, 非常不道德.
第三, 要不要抵制頂新, 是每一個人自我的決定. 因為這種紊亂交易體系的行為, 影響到其他人的購買權益. 憑什你可以代替其他人做抵制的決定 ? 這樣的人,
有民主素養, 尊重他人嗎 ?
對不道德的企業, 用不道德的方法反制, 只是讓整個社會陷入不道德的惡性循環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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